主营:实施互联网信息传播方针政策和推动互联网信息传播法制建设,指导、协调、督促有关部门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;负责网络新闻业务及其他相关业务的审批和日常监管,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网络文化阵地建设的规划和实施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