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营:组织博物馆、图书馆、美术馆、文化馆、体育馆、纪念馆、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工作,开展社会文化体育活动;负责组织开展美术创作、展览、辅导、交流、研究工作;指导基层文化站开展工作;承担市新闻出版局日常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