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营:依法对全区文化市场、新闻出版行业的经营场所、经营活动进行管理、监督、检查;对本地区的文化市场进行规范、管理;对文化市场的经营业户的审查、发证工作;配合有关部门对本地区的文化市场出现的问题进行治理整顿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