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营: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文化、文物、新闻出版、广播电视、电影、旅游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,拟订全县文化旅游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负责查处娱乐场所、网吧、演出、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、文物经营、网络文化、网络视听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