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泉市爱国拥军促进会成立于2018年07月18日,注册地位于福泉市磷酸盐厂安置区民政局办公楼左侧,法定代表人袁波。经营范围包括一、组织宣传推广。通过组织宣讲报告、培训学习、新闻宣传、公益广告、文化活动等方式,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党和政府的爱国拥军政策,推动形成爱国拥军的良好风气。二、落实拥军政策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》、《军人抚恤优待条例》、《退役士兵安置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积极协调政府、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,为部队建设发展以及执行作战、训练演习、战备执勤等任务提供便利条件和良好环境。三、推进融合发展。建立完善促进军民融合发展的制度机制,及时反映企业、单位、组织、个人在爱国拥军工作方面的意见和要求,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,促进军民融合可持续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