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城市企业家协会成立于1993年08月18日,注册地位于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北顺城路51号,法定代表人郝德彪。经营范围包括本会本着自立、自治、自养的发展方针开展工作。(一)制定海城市企业家协会的业务发展规划和自律条规;协调本会会员间关系。(二)反映企业、企业家(雇主)的意见和要求,承担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。(三)维护企业、企业家(雇主)的合法权益,代表企业、企业家(雇主)协调劳动关系,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三方协调机制,参加劳动关系协调工作。(四)以构建和谐海城为目标,引导企业、企业家(雇主)遵纪守法,维护市场经济秩序,促进海城经济发展。提倡诚信经营,积极承担社会责任,自觉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。(五)以科学的发展观为统帅,开展企业改革和现代企业管理的调查研究,总结推广先进企业的管理经验,促进企业体制创新、管理创新、技术创新、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。(六)为企业、企业家(雇主)提供培训、咨询、信息、新闻出版等服务,组织开展评价企业活动,宣传表彰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(雇主)。(七)开展与国外、境外企业和企业团体的交流与合作,组织企业和有关企业团体开展与国外、境外企业及有关组织间的交流与合作。(八)按照自立、自治、自养方针,加强本会常设机构自身建设,提高工作人员素质,更好地为企业、企业家(雇主)服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