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兴一言堂影视文化工作室(有限合伙)成立于2018年05月30日,注册地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经济开发区明珠路1278号世贸大厦A座8050室,法定代表人罗真。经营范围包括文艺创作与表演,文化知识产权的咨询及代理服务,影视文化信息咨询,组织策划文化活动、文体赛事,影视文化、计算机、数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服务,影视器材、服装、道具的租赁,摄影摄像服务,翻译服务,礼仪服务,会务服务,展览展示服务,知识产权服务,专业化设计服务,商务信息咨询,市场营销策划,企业形象策划,舞台艺术造型策划,舞台灯光设计,广告设计、制作,媒体广告代理,户外广告发布,图文设计、制作,影视衍生产品开发、设计、制作,游戏产品开发设计、制作。(除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内容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