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营:开展新闻宣传;制定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计划,负责本县自办节目的策划、采制、审查、包装和编排管理工作;负责广告及相关项目的策划、制作、经营;负责对广播电影电视节目、广告播放、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节目内容进行监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