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营: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影旅游新闻出版(版权)文物市场实行行业监管并实施监督检查,指导市场规范有序经营;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和文化旅游市场非法经营活动;会同有关部门开展“扫黄打非”工作,净化文化旅游市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