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文化综合执法大队成立于年月日,注册地位于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区府路76号,法定代表人段鹰。经营范围包括负责查处图书、报纸、期刊、电子出版物、网络出版、电影、音像制品、计算机软件和印刷复制、出版物发行中违法、违规经营活动及对记者站的监督管理、查处侵权盗版行为。负责承办“扫黄打非”有关工作任务。负责对全市网吧等互联网服务营业性场所的监控,查处网吧、网上文化产品传播和网上文化服务等经营活动中的违法、违规经营行为。负责查处营业性演出、歌舞娱乐、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和美术作品市场的违法、违规经营行为。负责查处网络游戏经营活动中的违法、违规经营行为;查处动漫游戏经营活动中的违法、违规经营行为。负责执法督察、执法业务指导和重大执法活动协调以及突发事件应急调度指挥。负责网络文化、音像制品、出版物市场、印刷企业、娱乐场所、营业性演出、电影放映、美术品经营等文化产品、文化服务、新闻出版的各类许可证的年审初验工作。负责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接收设施,违法接收、传送和播放电影电视行为,查处广播电视广告经营活动违法行为。负责查处文物保护中的违法行为。负责查处法律、法规规定属于文化、广电、新闻出版部门管理的其他文化市场经营活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