乌海市书法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于年月日,注册地位于乌海市海勃湾区学府街行政中心A座,法定代表人韩雯雯。经营范围包括(一)书法城建设日常工作。1、在市书法城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,统筹协调全面负责书法城建设工作。2、起草制定书法城建设阶段性规划并组织实施。3、负责书法城建设的宣传报道工作,营造有利于书法城建设浓厚的社会氛围。4、建立完善书法教育、普及、人才培养、精品创作、对外交流等机制。(二)《大众书法》出版、发行工作。1、全面负责《大众书法》编辑部的管理工作。2、严格遵守党的文艺政策,刊发稿件必须符合国家新闻出版有关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