凉山彝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成立于年月日,注册地位于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下顺城街78号,法定代表人克惹晓夫。经营范围包括(一)主要承担全州“非物质文化遗产”保护工作的组织、实施;(二)负责研究和制定全州“非物质文化遗产”保护的总体规划,阶段性目标设计;(三)组织实施全州“非物质文化遗产”资源的普查、申报及建立各级名录体系;(四)建立全州电子化“非物质文化遗产”档案,开展数据库的建设,开通凉山彝族自治州“非物质文化遗产”保护网站;(五)协调、开展全州“非物质文化遗产”项目的传承与利用;(六)完成州委、州政府和州文化影视新闻出版局交办的其他事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