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堰市张湾区城市文明创建中心成立于年月日,注册地位于十堰市张湾区公园路85号,法定代表人贺景合。经营范围包括1、负责全区创建工作的指导、协调、检查、督办和考评。2、负责制定全区创建工作的总体实施方案及有关文件、资料的草拟与审核,具体组织实施创建工作。3、负责总结推广城市文明建设先进典型和经验,做好城市文明创建新闻宣传、公益广告等,统筹策划组织全区各类创建主题活动;负责处理创建热线电话,督办落实、回复反馈领导批示意见、群众投诉问题和测评反馈问题;督促全区职能部门完成创建其它各项工作,制定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以及相关整改方案;负责整理挖掘、宣传推介全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经验、品牌及特色亮点。4、定期组织对全区各级创建办业务骨干进行培训,学习最新创建标准。5、负责加强与省、市、区有关部门开展创建工作的联系,认真做好上传下达;负责做好创建工作网上材料申报和迎接中央、省市检查、考核、验收、复检等工作。6、完成上级交办其他工作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