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营:一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接待工作的有关规定,研究制定我市接待工作的具体规定;二、负责接待外地来我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市(地)副秘书长以上领导及其陪同人员,军队副师级以上首长及其陪同人员,省以上新闻单位记者及来我市进行公务活动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