营口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成立于年月日,注册地位于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东1号,法定代表人伏力。经营范围包括一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接待工作的有关规定,研究制定我市接待工作的具体规定;二、负责接待外地来我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市(地)副秘书长以上领导及其陪同人员,军队副师级以上首长及其陪同人员,省以上新闻单位记者及来我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市(县)主要领导;三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国家、省、市大型会议和重要活动的接待工作;四、负责全市接待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,开展规范服务竞赛和服务质量达标工作;五、做好对公务接待活动定点宾馆的业务指导和协调工作;六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